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祝贺!周口市中心医院四个专业成功在国家药监局备案,可开展此类临床试验了……

2021-02-23    来源:

根据国家药监局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的《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管理规定的公告(2019年第101号)》的通知,自2019年12月1日起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由资格认定改为备案制。

在院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,经过机构、伦理全体人员反复、深入的讨论,细致、认真的资料准备与上报,以及各备案科室的积极支持和配合下,周口市中心医院于2月1日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“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备案管理信息系统”成功备案(备案号:药临床机构备字2021000021),备案专业为瘤科、心血管内科、神经内科和神经外科4个专业。

目前,周口市中心医院具备开展药物II–IV期临床试验的资质,临床试验机构将继续贯彻执行好《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》,不断提升临床试验质量,将该院药物临床试验工作推向新的高度,为新药临床试验工作的科学化、规范化、现代化和国际化贡献一份力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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