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口市中心医院有关论文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
发布人:  发布日期:2021-06-03

为加强科研诚信建设,严肃惩处违规行为,营造科技创新良好环境,现将本单位近期查处的有关论文问题通报如下:

周口市中心医院柳玉霞为通讯作者、第一作者,河南大学淮河医院张艳为第二作者发表的论文《Lycium barbarum polysaccharides alleviate hydrogen peroxide-induced injury by up-regulation of miR-4295 in human trabecular meshwork cells》,中文题目《枸杞多糖通过上调miR-4295减轻过氧化对人小梁细胞的损伤》,经查,系违背国家《科研诚信案件调查处理规则(试行)》(国科发监〔2019〕323号)第二条第三款中代写代投论文的情况。经院办公会研究,对通讯作者/第一作者柳玉霞给予以下处理:

一、立即进行诚信诫勉谈话。

二、予以全院通报批评。

三、该篇论文撤稿、取消一切与该论文相关的所得利益和荣誉。

四、五年内不得申报科技计划、科技奖励、科技人才称号。

对第二作者张艳给予以下处理:

一、通报至所在单位。

二、要求所在单位立即进行诚信诫勉谈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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